来源:湖北省住建厅官网 发布时间:2021-09-23 浏览量:
湖北省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简称“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查找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曝光“三包一挂”典型案例,处罚违规市场主体,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有效制度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发展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2019年以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2019年以来收到群众来信举报、信访,以及审计发现的或纪检部门交办的涉及“三包一挂”问题线索。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发包。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有无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有无违反法定程序发包等。
(二)违法分包。重点检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非劳务作业部分再进行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有无将承接的作业内容再进行分包等。
(三)转包。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等。
(四)挂靠。重点检查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等。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9月15日-10月20日)。各市州住建部门成立行动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开展舆论宣传及动员部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10月15日前,将《“三包一挂”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督导检查(10月21日-10月31日)。省厅采取“双随机”方式分组划片对17个市州开展专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地整改查处。专项整治期间,省纪委
(二)违法分包。重点检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非劳务作业部分再进行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有无将承接的作业内容再进行分包等。
(三)转包。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等。
(四)挂靠。重点检查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等。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9月15日-10月20日)。各市州住建部门成立行动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开展舆论宣传及动员部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10月15日前,将《“三包一挂”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督导检查(10月21日-10月31日)。省厅采取“双随机”方式分组划片对17个市州开展专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地整改查处。专项整治期间,省纪委
将存在“三包一挂”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清出建筑市场。充分利用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等信息化载体,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效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责任主体实行联合惩戒,构建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省住建厅“三包一挂”专项整治
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 李昌海 厅党组书记
张文彤 厅长
副组长: 张 弘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成 员: 李晶杰 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鲁 宁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王志勇 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王 南 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邹 江 省建设信息中心主任
杨碧华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张文绚 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